财政部: 农户小额贷款利息收入免营业税

财政部 2010年6月7日

5 月27日,2010年
财政部

“这项发布非常重要,因它反映出政府终于开始真正理解农民贷款在财政方面的难处。此免税将有利于减轻这些金融机构在税收方面的负担。…对于如农行的这些机构来说,这仅仅是政府各项措施的一部分,确保商业利益与社会责任的平衡。”

-沛丰中国首席代表夏黛柏女士

近年来,乡村金融机构不断地向政府要求政策条例方面的辅助。对此,国家税务总局和财政部则在2010年5月27日发布,为解决农民贷款难问题,自2009年1月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根据其官方发布,其它主要更改包括:

  •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免征营业税
  •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金融机构农户小额贷款的利息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计入收入总额
  •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对农村信用社、村镇银行、农村资金互助社、由银行业机构全资发起设立的贷款公司、法人机构所在地在县(含县级市、区、旗)及县以下地区的农村合作银行和农村商业银行的金融保险业收入减按3%的税率征收营业税
  • 自2009年1月1日至2013年12月31日,对保险公司为种植业、养殖业提供保险业务取得的保费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按90%比例减计收入

此项针对营业税的更改,将使许多有关的金融机构受益,尤其是利益日益增加的中国农业银行。农行因国家规定,大部分资金借给农业厂商,从而长期来面对许多不良贷款,使得许多投资者不看好它的投资组合。因此,这次的免税法有望改善农行的投资组合,助于它近日在上海和香港的首次公开招股,预期可筹集三百亿美元。

对此,许多有关专家发表了意见。其中,北京农商行副行长辛全龙表示,尽管该政策意味着国家逐渐重视农村贷款,但考虑到小额贷款利息收入的营业税数额较小,因此对北京附近的农村金融影响不大。他还强调,若未来政策能免征企业所得税,银行的亏损就会减少,从而将这一部分收益转让给农民。沛丰执行主任夏黛柏则表示,未来还很难预测,但农行最近的首次公开招股及其未来的发展将影响政府2013年后的政策.

信息来源:

http://szs.mof.gov.cn/zhengwuxinxi/zhengcefabu/201005/t20100527_319818.html
http://online.wsj.com/article/SB1000142405274870426920457526978427097046...
http://business.sohu.com/20100527/n272372749.shtml
http://www.ctaxnews.com.cn/syxw/csjd/201005/t20100526_1560492.htm
http://news.xinhuanet.com/english2010/business/2010-06/01/c_1332667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