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的中国人民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简称人保寿险)2010年6月13日获中国保监会批准,在中国16个省市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项目。
按照保监会要求,人保寿险先期将以“人保寿险农村小额贷款借款人意外伤害保险”、“人保寿险农村小额意外伤害保险”开展试点。试点地区为:河北,山西,内蒙古自治区,黑龙江,安徽,江西,山东,河南,湖北,广西,海南,重庆,四川,云南,陕西以及甘肃已经设立县级分支机构的县以下乡镇和行政村。根据保监会公文,具体试点乡镇需与当地保监局协商统筹确定。保监会要求人保寿险在试点过程中扩大试点地区保险覆盖面,探索可以成功复制推广的农村小额人身保险发展经验和模式。
保监会于2008年启动了小额保险试点项目,以鼓励保险公司设计开发小额保险产品。人保寿险是获准开展农村小额人身保险试点业务的第七家公司。此前获批的有中国人寿、太平洋、新华人寿、泰康人寿、平安养老险和中邮人寿保险公司。来自中国保监会的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9个省份开展了小额保险试点,2009年小额保险保费收入2.3亿元,为871万人提供风险保障1364亿元。